图书馆是学校重点防火部门,为加强和规范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认真贯彻学校的各项安全保卫和消防制度,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二、全馆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加强责任心,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对全馆人员经常进行安全保卫和消防宣传教育。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能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读者疏散。
四、全馆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所管理的库、室的钥匙,钥匙遗失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钥匙不得擅自转借或复制。
五、学生借还书、阅览按照图书馆的有关规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馆。
六、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不准把火种带入图书馆内,不准在库室内吸烟。
七、不准乱拉乱接电器设备,不准使用电炉等各种电热器,严禁用电超负荷。
八、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消防警示标志醒目。书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走道、门厅不准堆放物品。
九、工作人员必须在每天下班前,对书库阅览室等处进行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十、妥善保管消防设施和设备,保证完好无缺,不得挪作他用。
十一、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要作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止消防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