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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3-06-04 点击数:来源:

一、图书馆馆长是图书馆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具体岗位工作人员是岗位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图书馆安全防范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安全防范工作的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害、防突发事件等

三、工作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所管理的库、室钥匙,钥匙遗失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钥匙不得擅自转借或复制。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岗,必须办好移交手续。

四、下班离岗时,各室、各岗位工作人员要保证做到:一断电;二关窗;三关门。

五、图书馆馆内各种设备,由专人维护并负责其安全,使用时应按设备使用规程进行操作。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

七、提醒读者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发现失窃,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八、看管好馆内一切家具、设备等物品,对出入馆内的家具、设备等物品应询问、登记,防止丢失。

九、使用馆内信息平台发布相关通知或信息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十、图书馆工作人员应保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十一、对工作重地及书库、阅览室的工作区等,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严禁会客,严禁非工作人员使用工作机。

十二、加强安全检查。对着火、漏水、打架、急病等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十三、寒暑假或节假日闭馆期间,应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十四、全馆人员要认真遵守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积极整改,任何人都有权制止有损本馆安全的倾向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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