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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多功能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23-06-05 点击数:来源:

图书馆多功能室是学院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学校进行各种活动的重要场所。为加强管理,确保正常、安全、有序的使用,现对多功能室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使用对象

全校师生

二、实用范围

图书馆多功能室包括多功能会议室、视听室、研讨室、非遗大师工作室,仅对学校、各学院(部)及广大师生开展公务活动、小型报告、讲座、会议、研讨及影视播放等提供支持,未经学校批准的自修、娱乐及商业活动不在使用范畴之列。

三、预约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开放时间

序号

房间类型

借用时间(节假日除外)

1

多功能会议室

周一~周日:8:00~21:00

2

视听室

周一~周日:12:00~21:00

3

研讨室

周一~周日:8:00~21:00

4

非遗大师工作室

周一~周日:8:00~21:00

五、预约条件及使用要求

1、各多功能室使用前需向图书馆提出预约申请,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由图书馆进行统筹和调整。

2、使用者进入图书馆网站下载《图书馆多功能室预约使用申请表》,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求真楼三楼306室缪苗老师处。

3、各单位、部门使用时须安排专人负责人员进场和退场的疏通并在场内进行组织和管理,活动组织者必须配合管理人员做好设备的使用及维护工作,尤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图书馆管理人员在会议室和视听室使用前要调试好音响等多媒体设备,会议(报告)结束后,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设备、关闭电源,确保场地安全。

5、图书馆管理人员对每次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检查、上报。借用申请人需遵守使用管理规定,保证场内安全,保持场地整洁,爱护设施设备。室内设施在使用期间如发生人为损坏,由使用单位或个人负责照价赔偿。

6、图书馆管理人员经常对场地的线路、灯光、消防、通风设备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灯与其它物品距离太近导致温度过高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六、管理规定

1、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人应对多功能室的安全使用负主要责任。

2、申请单位负责审查会议、讲座和播放的视频影像资料的内容,事先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通过,并对开展的活动全程监督,主题与申请内容不符时须及时制止。

3、申请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学生参与举办的活动必须安排辅导员或教师全程参与指导和管理。

4、预约后不能如期使用,请至少提前一天告知图书馆取消预约,以便调配给其他读者使用。

5、申请单位要按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定承担起安全责任,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及隐患。

6、进入多功能室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禁止穿背心、拖鞋进入。保持室内卫生干净,严禁吸烟,动用明火,禁止携带饮料、零食入场,禁止随地吐痰和丢弃垃圾。

7、申请单位在已借用多功能室的情况下不得转借给校外人员或单位进行与本校无关的各类活动。

8、严禁在各多功能室内用双面胶、不干胶、胶水等黏性较强的粘贴物或大头针、钉子、曲别针贴海报、纸张、宣传画等。

9、使用者使用完毕要负责场所的卫生清理、清洁工作。

10、墙面、地面、窗户(玻璃)、座椅等地方,使用者应注意爱护,防止坚硬物的磕碰、划痕,搬动桌椅时要离开地面不得脱拽。

11、图书馆管理人员加强对各多功能室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隐患。使用多功能室的部门和个人亦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节约意识,保证秩序。在遇到停电、烟雾、火灾等突发情况时,所有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迅速安全离场。

12、使用完毕后,由使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共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以备下次正常使用。

13、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管理人员有权采取制止违规行为、请出场外直至谢绝入场等处理办法。

附件:1.图书馆多功能室预约使用申请表

    2.图书馆多功能室预约使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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