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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刊、资料赔偿规定

日期:2018-01-29 点击数:来源:

读者应爱护借阅的书刊资料,不得批点、折叠、涂改、污损、撕毁或遗失。若发生上述情况,按本规则由借书人负责赔偿。

一、遗失图书,应采购相同版本书刊归还给图书馆,不能采购到原版时,由图书馆指定采购同类价格的师生荐购图书。成套或成卷的多卷书、单卷书,如遗失其中的一册或数册,按整套书采购。

二、损坏图书者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损坏情况影响书籍内容完整者应重新采购正版新书归还图书馆,原书归赔偿人。

2.污损或撕破图书而不影响书刊内容完整者,应协同图书管理员一同修补规整。

三、遗失书刊已赔偿后,又找到原书者,由图书馆在原书上加注证明,原书归赔偿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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