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数字资源的知识产权,确保安全使用及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要求各使用部门和个人重视并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一、授权用户出于个人的研究和学习目的,可以对网络数据库进行以下合理使用:
1.对网络数据库进行检索;
2.阅读检索结果(文摘索引记录或全文文章,下同);
3.打印检索结果;
4.下载检索结果存储在自己个人计算机上;
5.将检索结果传送到自己的电子邮件信箱里;
二、以下行为超出了合理使用范围,是侵犯网络数据库商知识产权的行为,应严格禁止:
1.对文摘索引数据库中某一时间段、某一学科领域、或某一类型的数据记录进行批量下载;
2.对全文数据库中某种期刊(或会议录)、或它们中一期或者多期的全部文章进行下载;
3.把存储于个人计算机的用于个人研究或学习的资料以公共方式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
5.设置代理服务器为非授权用户提供服务;
6.在使用用户名和口令的情况下,有意将自己的用户名和口令在相关人员中散发、或通过公共途径公布;
7.直接利用网络数据库对非授权单位提供系统的服务;
8.直接利用网络数据库进行商业服务或支持商业服务;
9.直接利用网络数据库内容汇编生成二次产品,提供公共或商业服务。